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司法局

昌乐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提升工作质效,扎实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城关商务社区7号楼505室,电话:0536-62229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昌乐县司法局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定期检查信息公开中对外公布的各种联系方式是否有效,确保群众通过信件、电话、传真、邮件等途径申请公开信息的途径畅通,及时开展解读回应等工作。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渠道等信息。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公示等模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司法局2024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度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开属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落实承办科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室、承办科室主管领导、信息公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利民、便民为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多措并举拓展公开渠道,努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全力宣传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等。同时积极通过明白纸、公开栏、宣传屏等线下渠道,使群众更方便快捷知悉政务、理解政务。据统计,2024年线下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宣讲等活动100余次,参与群众累计达6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到科室”的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坚持将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工作队伍中。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促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二是加强机构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确定专人办理,严格审核个责任科室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联系电话:0536-6222932,明确机关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加强科室配合与协助,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是针对依申请公开,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严格督查考核,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扎扎实实地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整体效果。二是加强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沟通,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是加强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准确做好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学习,继续研究优化内容发布及展示方式。二是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在政策解读形式、解读内容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县司法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4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公开责任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目前,县司法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按要求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承办的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已经根据建议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紧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多措并举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进全民法治素养提升,提高乡村治理化水平。该答复已在政务网公开。未承办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明确机关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加强科室配合与协助,层层审核把关后进行发布,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司法局

2025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