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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3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水利工作实际,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考核、监督等规定制度,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2020年,依托“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昌乐水利”及“昌乐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第一时间更新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公开我局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

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在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5.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县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等重点任务,均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二是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修订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监管抽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二是及时开展对水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组配分类;2020年通过“昌乐水利”及“昌乐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公开水法律法规、水利常识,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动态,不断引领和推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昌乐水利”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水利信息,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一是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积分制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梳理完成《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三是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分阶段及时反馈,并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不涉及保密要求建议、提案答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2020年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除不符合规划无法实施的建议外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做到了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各类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严格政务公开时效性,采取图文、小视频等多种方法公开。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贯彻不够深入。随着县政府对政务公开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新要求学习还不够。

二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内容不够深化、细化。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加大学习力度,把新要求学懂弄通,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和细化各类水利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乐县水利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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