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致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881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及解读1条,行政执法结果公示43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类信息28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2.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便于公众了解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并全面梳理了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主动公开执法权责清单等内容。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便于社会公众知晓。及时主动公开重点工作的进展成效与举措,确保公众知晓。二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流程等,并在中国·昌乐网站平台公开。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制定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四是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并及时在平台公开监管信息。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工作科室、具体经办人员负责,重要信息须局分管负责人把关审核,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2.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提升大力拓展微信应用。以微信公众号为阵地,打造昌乐综合执法微信订阅号。主要刊发推送工作动态及相关通告信息63条,重点信息阅读最多突破1.7万条。
2.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综合执法工作重要通告和相关活动,在大众日报、大众网等省级官方媒体刊发稿件多篇,在多家地方性媒体公开昌乐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有效宣传昌乐综合执法工作信息,树立昌乐良好形象。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中队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积分考核体系,激发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要求。梳理明确局系统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网站为依托,明确规定各科室任务,压实各级责任。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政务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0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0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根据要求,已公开主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4件政协委员提案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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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项目梳理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14 |
2707 |
|
行政强制 |
2 |
-1 |
17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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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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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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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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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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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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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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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全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中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增强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二是加大与公众网上有效互动。主动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及时更新本单位微信订阅号,回复网友提问,加大与公众的进一步有效接触。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信息培训、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积极组织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团队建设。经常组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优化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台系统,提高工作便利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0日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