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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致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881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及解读1条,行政执法结果公示43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类信息28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2.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便于公众了解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并全面梳理了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主动公开执法权责清单等内容。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便于社会公众知晓。及时主动公开重点工作的进展成效与举措,确保公众知晓。二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流程等,并在中国·昌乐网站平台公开。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制定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四是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并及时在平台公开监管信息。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工作科室、具体经办人员负责,重要信息须局分管负责人把关审核,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2.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提升大力拓展微信应用。以微信公众号为阵地,打造昌乐综合执法微信订阅号。主要刊发推送工作动态及相关通告信息63条,重点信息阅读最多突1.7万条。

                                   

 

2.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综合执法工作重要通告和相关活动,在大众日报、大众网等省级官方媒体刊发稿件多篇,在多家地方性媒体公开昌乐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有效宣传昌乐综合执法工作信息,树立昌乐良好形象。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中队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积分考核体系,激发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要求。梳理明确局系统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网站为依托,明确规定各科室任务,压实各级责任。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政务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0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0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根据要求,已公开主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4件政协委员提案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项目梳理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14

2707

行政强制

2

-1

17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全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中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增强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二是加大与公众网上有效互动。主动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及时更新本单位微信订阅号,回复网友提问,加大与公众的进一步有效接触。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信息培训、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积极组织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团队建设。经常组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优化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台系统,提高工作便利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0日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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