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统计局

昌乐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依规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公正。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县统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60条,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月报等内容。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网站内容维护更新,动态更新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严谨,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昌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4年,县统计局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信息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县统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与发布工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增强、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县统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全局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及时按照制定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提高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三是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核心,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信息的表述规范、逻辑清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信息处理费管理规定,县统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县统计局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优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县统计局无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知识公开宣传活动。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