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昌乐县体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8

2017年,昌乐县体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促进机关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内容方面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7年底,共通过昌乐政务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3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过去几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我局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丰富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

2)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流动后,没有及时充实衔接,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推进。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下步我局还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找准不足,深化完善。多了解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内容规范的单位取经,借鉴先进经验。

(2)接受监督,公开透明。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于5月底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2、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2017年省体育局根据我县上报的15个省定贫困村,确定由市体育局对15个村的体育健身器材统一招标,并进行安装。在该项工作中,我局负责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健身场地的选址及协调工作,加大这方面的扶贫信息公开力度。

3、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体育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对于业务工作、计划总结等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公开各项工作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8年3月9日

                                                                                                                               昌乐县体育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昌乐县体育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九、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1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