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841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3条。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领导班子分工变动后,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2.及时公开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单位、部门财政预算和昌乐县体育事业发中心单位、部门决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公开贯彻落实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政府工作报告等情况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明确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组织管理、重点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动态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管理、政策解读。

3.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落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关业务信息,提高群众对体育工作的了解和认知。            

)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我单位持之以恒地强化对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公开,不断推动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听取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建设性意见,积极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一条也不泄露,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复查,没有出现因政务公开工作而泄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加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使其更加系统完善,抓好相关学习教育工作,及时更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等信息,举办的各类体育活动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公开,方便群众获取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措施。积极学习优秀地区优秀部门的政务公开做法,同时结合自身实际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规范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落实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