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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4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伴随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得以逐步调整完善,取消二孩生育间隔、“单独二孩”等一系列计生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实施,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县人口计生局始终紧盯政策发展变化和群众需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依托昌乐电视台、昌乐广播电台、昌乐报和部门网站,深入宣传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切实普及了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维护了正常生育秩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规统科、信息中心等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党务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干部管理等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注重抓好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努力做好县人口计生网站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截止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20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5条,业务公开信息78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01条,财务决算信息12条。无招标采购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的“昌乐县人口计生局”网页公开,同时将相关的公开信息实物文件材料归档,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供方便。同时,由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维护更新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申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及时回复和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3年底,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昌乐县人口计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之前,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将信息公开内容填好报批表送分管领导审核、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公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县计生协会、县计生服务站和计生执法监察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把关,同时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访问流量不高;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公开信息归类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部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计生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努力做好基层计生信息的互联互通。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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