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昌乐县畜牧局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06年泰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昌乐县畜牧局

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畜牧工作中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公开咨询、信息申请受理,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任务。

一、200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05年我局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各类畜牧工作信息。主要情况如下:

1、机构职能类信息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信息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

4、业务工作类信息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包括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日常政务动态、行政许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工作。2005年,对于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日常畜牧业务问题均予以详细答复,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2005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工作,2005年我局无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机制。

(二)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公开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丰富畜牧行业信息,更有效地指导和服务全市畜牧工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后续工作,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改进工作。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