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结合畜牧工作实际,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畜牧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中心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以及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便民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中心共收到依公开申请事项0件,与去年相比减少0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准确、全面,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依托昌乐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市民关切,主动解读政策法规,宣传畜牧政策、推广畜牧技术、推动畜牧业发展。发挥自有媒体平台宣传,积极协调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编辑推送高站位、高质量、高品质的畜牧工作信息。

通过政府开放日、民生服务大集等形式,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桥梁,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对群众密切关注的乡村振兴、惠民补贴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解读,让群众更细致地了解政府机关主要职能,亲身感受便民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展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培训情况。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牵头每年至少组织2次信息公开集中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体制机构建设情况。及时调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实行任务分解,由各科室全力配合,责任到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工作考核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并纳入考核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提醒限时整改到位。

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与政务公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便民查询等线上功能做好链接,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意见征集等方式组织镇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切实了解群众意见,作为下步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管和责任追究,高标高质完成政务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

五是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3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和统计等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修订了中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和形式。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目录,丰富公开手段,深化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针对公开人员变动较大问题。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一对一进行指导交流。二是针对信息时效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三是针对政策文件解读认识问题。进一步宣传解读的意义和重要性,普及文件解读要求和内容,解读质量全面提升。

(三)改进措施

2024年,我中心将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和中心工作,积极规范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各科室推荐一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向办公室推报公开信息,确保工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渠道畅通。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机关考核,下发全年信息提报指标,奖优惩劣,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发动畜牧系统进行政务信息的采写及报送,群策群力,统一开展工作;定期编发信息选题清单,不断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及时将国家、省、市政务公开信息的新要求、新精神传达到所有人员,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深入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全年中心机关培训学习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四是丰富政务公开信息的表现形式,通过图文、视频、语音等多种方式,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各平台各渠道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涉及我单位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开,期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等费用。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公开信息,做好畜牧业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中心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均按照要求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主动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