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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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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民政府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颁发》(以下简称《颁发》)要求,由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十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县将于2013年3月31日前在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changle.gov.cn:82)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乐县利民街589号,邮编:262400,电话:6222338,电子邮箱:cl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度,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规范完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针对部分领导职务变动的现状,我县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

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以县政府办公室红头文件下发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使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信息。

(三)加强保密审查、规范公开信息

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同时,我县建立了两级规范的公文审核程序,即拟稿审核和发文审核。拟稿审核,我县重新印制了发文拟稿纸,在拟稿纸上设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栏,在文件拟定过程中便规定好信息公开的属性,在文件拟定完毕后交由文字负责人、分管领导、主任逐级审核,确保无涉密情况后再公开;发文审核,我县专门印制了《昌乐县党政电子公文制发文处理单》,在处理单上设置是否公开属性,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属性,所有发送公文必须登记公文公开属性及发送范围,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发文人员发文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的同时,还及时对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主动公开;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造成损失。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昌乐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对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制了专门的《研究室信息科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及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昌乐县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详细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简介、组织机构、工作规划、机构实名、土地出让、人事任免、政府报告、政策法规等9大类、70余项,出资5万元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以昌乐政务网作为载体,在昌乐政务网上设立专栏,全面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于群众查看目录文件信息概况,及时了解相关内容。

2012年,全县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全县政府部门、单位,镇(街、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6条,占9.8%;政策法规类信息572条,占17.8%;规划计划类信息689条,占21.4%;业务工作类信息1091条,占33.9%;统计数据类信息213条,占6.6%;其他信息337条,占10.5%。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情况。昌乐县积极利用市政府帮助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及时便捷的公开信息,并为所有镇(街、区)和县政府部门设立各自用户,极大的方便了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上开发了在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功能,群众可以对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让全社会更了解和关心政府工作。

2.政府公报。2012年昌乐县共发布《昌乐县人民政府公报》12期,通过向各部门单位发行和在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等措施,充分发挥了《政府公报》的信息公开作用。

3.公共查阅点。我县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信息查询制度,对不涉密信息开放查询,群众只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的等,即可方便快捷的查询到存档的不涉密政府信息,今年来,我县档案馆共提供查询档案4000余卷,提供查询1700多人次,图书馆开放查询900余人次,行政服务中心提供查询1200多人次,接受咨询1800余次。

目前,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我县基本上形成了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为主导的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全县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该申请已按照申请人要求,依法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县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情况发生。发生行政诉讼2起,均胜诉。其中,潍坊市中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省高院判决维持中院原判。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昌乐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二是规范审查程序。将保密审查工作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信息评估、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机制,并作为一项制度落实下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落实《昌乐县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因保密审查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后果的,严厉追究责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专项检查,重点清查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造成负面影响。

(二)监督检查

在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同时,我县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被公开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通过对被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提高了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成立专门的督察小组。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督察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督察。二是实行网上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通过网络直接查看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纠正不足之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县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各项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重要性。二是部分工作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不够清晰。三是个别单位信息更新较慢。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和检查监督力度。通过会议、教育、培训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提高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检查督促、定期指导和考核等多项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2.加大组织培训力度。2012年,我县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两次,并参照市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考试,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考试,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并邀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专业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平台操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

3.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量。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发布,使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全县工作最新动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功能,使广大群众真正能够方便快捷的查询所需要的信息。

 

附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昌乐县人民政府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3218

其中:1.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1872 

2.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1346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9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3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6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9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其中:1.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公报发行量

期,份

  12,180

十、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3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3

其中:1. 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其部门

3

2.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3800

其中:1. 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其部门

3800

2.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64

其中:1.全职人员

96

(1)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其部门

83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

2.兼职人员

168

(1)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其部门

149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9

十四、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数

3

十五、参加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组织学习培训人员数

40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2012年度,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规范完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针对部分领导职务变动的现状,我县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以县政府办公室红头文件下发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使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同时,我县建立了两级规范的公文审核程序,即拟稿审核和发文审核。拟稿审核,我县重新印制了发文拟稿纸,在拟稿纸上设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栏,在文件拟定过程中便规定好信息公开的属性,在文件拟定完毕后交由文字负责人、分管领导、主任逐级审核,确保无涉密情况后再公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的同时,还及时对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主动公开;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造成损失。确保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于学 联系方式:6222338 填表日期:2013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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