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changle.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乐县利民街589号,邮编:262400,电话:0536-6222338,电子邮箱:cl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 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办发〔2016〕33 号)精神,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县政府明确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公开责任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单位至少配备了1名专职政务公开人员,2名以上政务公开兼职人员,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靠上,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协调和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尤其是对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重点调度和督导。
(二)制度建设情况。1.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两级规范的公文审核程序,即拟稿审核和发文审核。2.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制定了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街、区)、县直相关部门公开工作组织进行了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公开工作深入开展。3.建立工作培训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的实际,全面加强了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了2016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了2次培训,提升了有关人员的工作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根据《昌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建立了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利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公众关切的土地、项目办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以及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昌乐传媒网等新闻媒体,对国家政策特别是关系群众利益的如全面二孩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契税奖励政策等进行深入、细致解读。统筹运用媒体做好重要节会的发布工作,2016年10月9日,在潍坊富华大酒店成功召开了2016中国(昌乐)国际宝石博览会新闻发布会,邀请了27家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参加,提升了宝石博览会的知名度。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536-6222338)和电子邮箱(clxxgk@163.com),及时答复群众。切实发挥县长公开电话、昌乐民声网互动交流作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冬季供热、土地政策等相关信息,积极进行回应解读,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预决算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专栏,及时公开了县政府总预决算、各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四张”清单、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由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重点做好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开工作,包括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3.扶贫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全县扶贫政策、年度减贫责任书、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
4.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细化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定期了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5.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集中公开了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及时公开了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信息。
6.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主动发布了政策解读信息。
7.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信息,公开了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8.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了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了饮用水水源等饮水安全状况。县环保局及时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了环评信息。
9.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公开了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了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及时发布了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300余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上级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等组配分类,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以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为载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做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和服务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便于群众查看目录文件信息概况,及时了解相关内容,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6年,县政府及各镇(街、区)、县直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95条,占8.4%;政策法规类信息1376条,占19.5%;规划计划类信息1057条,占14.9%;业务工作类信息2754条,占39.2%;统计数据类信息502条,占7.1%;其他信息773条,占10.9%。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狠抓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统一网站建设技术标准,加强了政府网站之间的信息共用、服务共通。健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体系,确定了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和各自网站的建设管理,实现了逐级负责的政府网站督导机制。县政府出资与金三利信息技术公司签订协议,更换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2016年11月份,中国·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新改版,以此为契机,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充实专栏内容、添加公开事项、完善平台功能,最大限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镇(街、区)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了平台操作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运转顺畅。
2.发挥政府公报作用。强化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功能,建立健全县政府公报制度,全年共编发《昌乐县人民政府公报》12期,向有关领导和镇街、部门及社会各界赠阅《昌乐县人民政府公报》1500余册,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发布,较好地发挥了县政府公报公布政策、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
3.建好公共查阅点。充分利用好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三个公共查阅点,在显眼位置摆放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积极利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流量大、场所大、条件好的优势,通过电子显示屏、设置查询电脑、摆放政府信息文件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对档案馆、图书馆开放查询,凡不涉密信息,群众只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即可方便快捷查询到存档的政府信息。2016年,我县档案馆共提供查询档案1900余卷,提供查询900余人次;图书馆共提供查询600余人次;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咨询2400余人次。
4. 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微博“昌乐发_布”、山东手机报等新媒体综合应用,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每天及时发布县内重要政务、民生动态、时政等信息,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全县重要政务信息。积极开展在线互动交流,解答公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重点商业网站合作,拓展信息传播渠道,2016年先后在人民网、新华网等重点网站发稿百余篇,仅中国昌乐国际宝石博览会期间,就有人民网等60余家主流媒体网站转发相关报道。
目前,我县基本上形成了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政务微博微信等为主导的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全县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书面申请21件,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2件,均已按照申请人要求,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依法予以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县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等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严格按照《昌乐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二是规范审查程序。将保密审查工作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信息评估、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机制。坚持两级规范的公文审核程序,拟稿审核方面,在文件拟定过程中便规定好信息公开的属性,在文件拟定完毕后交由文字负责人、分管领导、主任逐级审核,确保无涉密情况后再公开;发文审核方面,所有发送公文必须登记公文公开属性及发送范围,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发文人员发文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强化检查问责。根据《昌乐县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因保密审查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专项保密检查,重点清查已公开的信息,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监督检查情况。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重视程度。一是充分发挥好督查小组作用。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继续实行网上督查与现场督查并行机制。通过网络直接查看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纠正不足之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县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均落实了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并全部配备了专兼职人员,稳步开展了各项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有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不够熟练,有的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内容及流程不够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督查。建立月督查制度,每月针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以此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培训,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度,我县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下步,我县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上狠下功夫,推动我县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昌乐县
本级)
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昌乐县全域)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昌乐县本级)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19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7
|
5.其他形式
|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560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24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4582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1
|
(一)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0
|
九、县(市、区)政府公报发行量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12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150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3
|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3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5100
|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3900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200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58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58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
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72
|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昌乐县全域)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05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3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1
|
5.其他形式
|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560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24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4582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1
|
(一)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0
|
九、县(市、区)政府公报发行量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12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150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3
|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3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5100
|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3900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200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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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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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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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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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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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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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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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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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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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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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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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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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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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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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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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
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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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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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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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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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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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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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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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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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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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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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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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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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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