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发布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全面落实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公开机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深化公开领域,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县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新《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组织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昌乐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督查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公开机构、公开范围、申请途径、依申请办理种类、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变化,督查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了改革后相关机构信息。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将文件与解读相互关联,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简明问答、数字图文解读、音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增强企业、公众对于政策的认识与理解。2019年,共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190余条。四是强化政民互动。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互动交流专栏,实现群众或企业留言、部门回复、留言查看等一体化集中展示,大幅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2019年,群众或企业留言全部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修订依申请公开指南。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有关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指南,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渠道、流程、联系方式和地址等内容。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进一步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方便公众在线提交公开申请、在线查询办理流程和答复结果。三是依法规范答复每一件申请。完善公开申请的签收、登记、会商、归档等制度,确保每一件申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63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根据《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乐政办字〔2018〕29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属性“谁制作、谁认定”原则,严格落实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制度。二是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主要审核内容属性、是否适合公开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三是规范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无障碍浏览等功能,对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设置专题集中展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第三方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栏目进行优化,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新设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更加方便群众使用,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
二是做好政府公报编发工作。2019年,共编发《昌乐县人民政府公报》3期,免费赠送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区和行政村等600余个单位1900余册,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发布,较好地发挥了公布政策、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政务公开责任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单位至少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上下协调、沟通畅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2019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上级领导讲课、专题辅导等方式,扎实开展培训。5月份,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8月份,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同志作了专题报告;12月份,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暨业务培训会。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行定期督查制度,全年对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导5次,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到位。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目,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1286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5 |
0 |
0 |
0 |
0 |
0 |
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2 |
0 |
0 |
0 |
0 |
0 |
6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5 |
0 |
0 |
0 |
0 |
0 |
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更新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目前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展现形式较少,政策解读的生动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在新旧《条例》衔接上,钻研还不够深入,应对日益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公开专栏改版。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进行。综合运用数字图文、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政策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的解读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围绕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深入宣传,同时,通过调研座谈、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处办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水平,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查阅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