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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县住建局工作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3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住建工作实际,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住建工作动态,回应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对机构职能、组织管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工作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进行公开,2023年,在昌乐县人民政府官网住建局专栏公开政务信息115条,通过“昌乐县住建局”公众号发布信息3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网上申请14件(包含2022年结转1件),书面申请6件,按时答复率100%,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建设,落实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公正,及时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二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实施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三级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规定不予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昌乐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开通全民城管随手拍互动功能,增加互动交流、便民查询、办事服务、政府网站、联系我们等栏目,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爱昌乐APP”住建局政务号及时发布住建工作动态信息,2023通过“昌乐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8条,“爱昌乐APP”住建局政务号发布信息10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县住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2名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联络管理工作,相关科室单位明确1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二是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建立政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评价纳入“周总结、旬分析、月通报”考核评价,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住建工作动态。及时将机构职能、组织管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工作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进行公开,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市政项目、民生实事等进展情况。二是创新公开形式,除在昌乐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外,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制作图文信息发布宣传,同时开通视频号,编辑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信息及时将住建工作动态向社会发布。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完整,信息处理不规范,存在部分信息格式错误、错别字等现象。二是部分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部分公开内容内容陈旧、公开价值不高,公开时间存在一定程度时滞性。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人员培新,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公开信息审查,及时将涉及群众关注的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各级新闻媒体及时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住建工作动态和有关工作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涉及我局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和见面答复率均为100%,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县住建局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爱昌乐APP等平台,及时宣传住建工作动态,发布群众关注的信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