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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丘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营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营丘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营丘镇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县政府信息科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1名专门人员、2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

制订完善了《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营丘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抓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热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做好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社会关切回应,营丘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步配发相关解读信息,扩大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加强了对社会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各部门、各社区及时通过相关途径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关切的信息、不实信息进行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不实消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了市长热线、县长热线、民生网等平台建设,街道各部门通过该平台及时地回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处理群众的投诉、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2017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8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6次;通过市长热线、县长热线、民生网等平台回复群众问题833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五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部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工作措施。出台了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就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回应和反馈。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应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镇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计划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营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营丘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数46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6%;法规公文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3%;政府决策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6%;工作信息2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1%;行政执法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2%;承诺事项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3%;其他信息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规划计划类、工作信息类等。

(四)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五)搭建公开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营丘镇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营丘镇政务公开网的结构和内容,时将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营丘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九、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直部门、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7年,镇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营丘镇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制定了完善的政府信息起草、公开流程。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稿”的程序进行,对公开属性及保密属性实行层层把关,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及时公开,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和完整。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根据各级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完善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将我镇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并通过有关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镇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拓宽公开渠道

加快政府网站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紧紧围绕营丘镇党政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了解党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为党政工作服务。同时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完善更新内容。

(三)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

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营丘镇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扩大该网站的影响,促进党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营丘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镇街区)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镇街区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3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182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8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37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