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统一平台的建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我办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科室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扶贫工作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
我办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熟知熟记,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县扶贫办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除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办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贫困退出、优惠政策、项目安排、帮扶方案、扶贫措施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对扶贫对象人数、项目资金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22条、统计数据类1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渠道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未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
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办组织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我办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形势发展,努力增加公开渠道,做到形式灵活,方便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