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新昌路1351号城投大厦8楼;邮编:262400;电话:0536-6291300)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步骤,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各科室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昌乐县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发布23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75条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各科室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截止目前,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将网站(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突出公众需求,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新载体、新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局还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主动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建立常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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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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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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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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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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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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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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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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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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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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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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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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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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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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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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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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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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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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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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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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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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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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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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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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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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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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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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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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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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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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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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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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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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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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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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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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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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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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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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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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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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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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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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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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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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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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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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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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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后备信息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高效持续开展。三是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在利用好现有平台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宣传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与公众的互动还不够;四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三)改进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知晓率。让群众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二是分解细化政务公开责任。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做到权责清晰,促进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务公开的牵头科室,抓好督促协调作用,变原来大包大揽为居中协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与沟通,及时了解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根据社会公众的诉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工作安排,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在利用好现有平台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