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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根据《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字〔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科,联系电话:0536-62591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医保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关切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医保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昌乐医保公众号将医疗保险政策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事项及时分类上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截至2021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6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级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3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昌乐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二是及时开展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及时动态调整。三是对公开信息做好保密审查,科室报送前填写《昌乐县医保局信息公开审查表》,做好层层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医疗保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对机构设置、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和工作信息等信息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昌乐日报》、昌乐电视台、昌乐民声网等媒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公开;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推送;四是通过“互联网+监管”进行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医保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与基金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科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各科室及时梳理日常工作,将适合公开的信息及时上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信息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行的系统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各科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梳理工作信息,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

(二)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会引起不良反映,影响工作的开展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的现象,信息公开有时不及时,有滞后的现象。

)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民生关注信息、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县医保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1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县医保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度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复率100%。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及便民、利民政策宣传等方面开展活动10余场。

()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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