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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字〔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府的具体指导下,立足工作实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深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透明度,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关切的民生及医保基金收支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9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级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4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职责;二是及时开展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及时动态调整。三是对公开信息做好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查,科室报送前填写《昌乐县医保局信息公开审查表》,由分管领导审批,做好层层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医疗保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对机构设置、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和工作信息等信息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公开;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推送四是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医保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与基金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科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各科室及时梳理日常工作,将适合公开的信息及时上报,主动公开,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政务信息培训对每次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按照规范化要求发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信息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组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行的系统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形成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公开的及时性

(二)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意识和及时性、全面性还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内容,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等进行完善,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是借助新兴政务新媒体传播快、方式新颖特点,加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等方式,有的放矢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程度,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切实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算得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县医保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县医保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县医保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复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组织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及及便民、利民政策宣传等方面开展活动。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4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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