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字〔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府的具体指导下,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医保部门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促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及时、更加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1,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8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级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6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已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合法及时地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县医保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根据县政府发布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机制、流程和责任分工。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新闻发布、公告栏、官方网站等途径推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不断提升群众服务效能。政务服务热线处办各环节再优化、再提速。相关做法在“潍坊12345”公众号刊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3年度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称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立足全县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一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工作;二是加强微信“昌乐医保”公众号建设,借助昌乐报纸、昌乐电视台、昌乐县政府官方微信“今日昌乐”等渠道,将有关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等及时主动公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医保障领域主动公开目录指引;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按照规范、实用、简便的要求,努力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各科室及时梳理日常工作,将适合公开的信息及时上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确保时效性。二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工作要求,对拟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凡涉密信息一律不予公开。三是严格发布程序。各科室及时梳理日常工作,将适合公开的信息及时上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主动公开。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和及时性、全面性还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网络技术人员达不到专业要求,在电子政务信息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医疗保障领域主动信息公开目录指引,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政策。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实效性和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程度,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县医保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4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县医保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县医保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宣传方式传播医保好政策。一是“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灵活运用各种传统和新兴媒体推送参保宣传视频、图文信息400余篇次,提高公众知晓度。组织开“医保干部进基层”、“医保政策进万家”、健康“义诊”等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二是“两定”机构点对点宣传。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通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展板等宣传医保政策,主动向看病就医群众解读医保报销、“两病”、慢性病、异地就医等高频医保问题,帮助群众享受政策,三是现场直播互动式宣传。组织医保业务骨干通过县人民医院视频号直播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参保缴费方面的热点问题,结合群众参保真实案例,通俗简洁地讲解复杂、专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等政策。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5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