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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64829 分类: 内部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名  称: 昌乐县宝通中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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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宝通中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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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为落实我校“素质之上”的办学理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自主管理的推进实施,充分体现级部在自主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本学期学生评优工作由级部、各班级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项目标准及名额

1.优秀学生

评选标准: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每班8人。

2.优秀学生干部

主要表彰在级部、班级自主管理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本学期在级部学生会、班级管理团队中担任班干部,在级部管理和班级管理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威信高,传播正能量,各科学习成绩B等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人。

3.学习类先进个人

本项目主要表彰学生学业成绩优秀的、进步的、在课堂中能够主动自主学习的、善于合作学习的同学。本项目设学习标兵、进步之星两类。

学习标兵

评选标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成绩优秀。

以级部为单位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以每班10人的数额单独划定,可与其它类重复,不占其它类名额。

进步之星

评选标准:在课堂学习中表现积极,成绩进步较大的同学。

每班评选5人。

4.团体活动类先进个人

本项目主要表彰优秀小组、社团活动中的积极份子、优秀个人等。具体分两项:学习优胜小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学习优胜小组:每班2个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每班5人,可与其它类重复。

特别说明:

各级部在核定评优数量时根据本级部学生特点,坚决避免过多过滥,原则上评优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百分之六十。各类评优项目原则上不重复。

二、评选办法和审核

学生评优工作实行级部负责制,采取班级初评,级部审核的办法具体执行。

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评优小组,班主任牵头指导,具体评价过程由学生组织实施。

级部审核:各级部成立有级部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的审核小组,对各班级提报的评优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评优标准和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评优资格,确保评优公平公正,使评优真正起到鼓励先进,促进学生成长,促进级部、班级管理的作用。

三、评优结果的处理

各级部严格按照本级部的评优方案进行评优,评优结果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发展处存档,并计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学生发展处根据各级部评优方案设计和印刷奖状等奖品。

评优样表见附表

 

昌乐县宝通中学

2020年12月30日

附表:评优样表

班级

项目

学生姓名

 

优秀学生(8人)

 

 

优秀学生干部(2人)

 

 

学习标兵(10人)

 

 

进步之星(5人)

 

 

学习优胜小组(2个,8—10人,带小组名,学生名)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5人)

 

注:评优样表请使用Excel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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