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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2021级新生招生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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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2021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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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乐县教体局《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吴寿富
组员: 黄永锋 郭美玲 鞠福霞 刘会珍
二、入学年龄
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凡是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
三、报名时间
根据教体局统一安排,因疫情防控需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7月27日
四、招生范围
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我校招收昌盛街以南流泉街以北建民路以西至西外环,流泉街以南宝通街以北大沂路以西至西外环,片区内有房产证及已经入住未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宝都街道北流泉、南流泉、吕家庄、刘家桥、莲池村、南三里、申明亭、吴家池子、南肖村和五里庄、东徐园、西徐园(含中徐园)自然村户口,南肖村适龄儿童也可以到贵和小学就读。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五、招生报名条件
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分四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内有空余学位即就近安排入学,片区内无空余学位则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第一批次:(7月25日下午2:30--7月26日下午5:30)
1.在城区购房,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
2.户口是招生片区内自然村【宝都街道北流泉、南流泉、吕家庄、刘家桥、莲池村、南三里、申明亭、吴家池子、南肖村和五里庄、东徐园、西徐园(含中徐园)】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7月26日下午2:30—7月27日下午5:30)
在城区购房已入住,有县房产发展促进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入住证明材料,但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
上述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商业用房、阁楼、车库等不作为适龄儿童就学有效房产。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权人为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提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为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一方),且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出生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
第三批次:(7月26日下午2:30—7月27日下午5:30)
城区户口(非空挂),在城区无有效房产的。
第四批次:(7月26日下午2:30—7月27日下午5:30)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有县人社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提供县人社局开具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沿街或者商业小区,使用商业用房(非居民用房),证件注明的营业地点与实际营业地点相符,发证且提供缴税证明半年以上〕的。
六、招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户口在划片区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①户口本、②儿童接种证明两种材料;
2. 在划片区内有住房并有房产证的,需提供①户口本、②房产证、③儿童接种证明三种材料;
3. 在划片区内有购房已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①户口簿、②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③入住证明材料(取暖费、收视费或入网费、天然气开通合同及收据等,至少提供一种合同及近六个月发票或收据)、④儿童接种证明,四种材料。
4. 因改造拆迁的回迁户且回迁地址位于划片区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屋回迁协议书(同时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和儿童接种证明。
5. 户口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或者其他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持户口簿、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住房的房产证和儿童接种证明。
6.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有县人社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提供县人社局开具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沿街或者商业小区,使用商业用房(非居民用房),证件注明的营业地点与实际营业地点相符,发证且提供缴税证明半年以上〕以及
儿童接种证明报名。
七、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体局文件要求,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秩序,具体措施是:
1.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家长务必按照相应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家长务必按照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家长所提供的所有有效材料,教体局将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4.学校对参与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提前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依法办事,不弄虚作假,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追究到位。
6. 学校公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方案,报县教体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8.招生咨询电话:吴寿富(13863683976) 郭美玲(15963432790)
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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