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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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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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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人数的30%。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人数的8%左右。
二、申请发放流程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注明“申请资助”。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审认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初评资助名单。
(四)公示发放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教管办、县教育部门审定,生活补助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一般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学校咨询电话:6209515
潍坊市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县资助中心电话:627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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