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乐县实验小学招生方案(计划、范围、对象)
根据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和体育学校招生方案》(乐教体办字〔2020〕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470人。
二、招生对象
2020年小学学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招收站前街以南孤山街以北文化路以东首阳山路以西(含锦纶天地、东田小区、银龙花园、大德一号公馆、中瑞华府),方山路以东首阳山路以西孤山街南侧潍焦家属院、绿源小区、宝昌商住楼、昌东新天地、矿机家属院等居民小区,片区内有房产证或已经入住未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已在县房产发展促进中心备案);宝都街道曲家庄、周家庄、东南村(教堂东)自然村户口,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时间
信息采集时间:7月25日—8月20日
集中审核时间:7月25日—8月20日
招生录取时间:7月25日—8月20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有房产证的,报名时提交: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或者其他房屋产权证明(土地证等)、③儿童接种防疫证,共计三种材料。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家长带领孩子,持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小学报名,经学校及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学。
2.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已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报名时提交:①户口簿、②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交费证明)、③入住证明材料(取暖费、收视费或入网费、天然气开通合同及收据等,至少提供一种合同及发票)④儿童接种防疫证,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小学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家长带领孩子,持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小学报名,经学校及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学。
3.有效房产证(购房合同):一是房屋所有权人为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提供房管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为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一方),且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小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
4.因改造拆迁的回迁户且回迁地址位于划片区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屋回迁协议书(同时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和儿童接种防疫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学。
5.户口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或者其他房屋产权证明的,持户口簿、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住房的房产证和儿童接种防疫证,经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学。
6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符合“有相对固定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或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沿街或者为商业小区,使用商业用房(非居民用房),证件注明的营业地点与实际营业地点相符,发证半年以上〕”条件的,持户口簿、经人社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提供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沿街或者为商业小区,使用商业用房(非居民用房),证件注明的营业地点与实际营业地点相符,发证半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住房的房产证、儿童接种防疫证,经实地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就读。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和体育局文件要求,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秩序,具体措施是:
1.制定招生方案。学校根据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和体育学校招生方案》(乐教体办字〔2020〕6号)的有关要求和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实施。
2.严格招生纪律。(1)学校组织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本次招生工作。学校对参与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依法办事,不弄虚作假,并签署责任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追究到位,其招生情况列入个人师德和业绩考核。(2)学校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不举办学前培训、考试活动。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不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小学一年级新学年所有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3)学校安排相关招生人员,严格审核各种证件,对在划片区内购房已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以购房合同等材料报名的,要逐户入户审核。(4)报名时家长务必按照条件要求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时不予受理,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新生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照承诺书内容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教育和体育局,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
3.严肃责任追究。“招生期间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向学校派出检查人员,并邀请县纪委等部门对学校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学校将全力配合,自觉接受监督,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招生期间家长的各类举报和问询,对涉及到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对举报家长提供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按家长承诺书处理。
4.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学校在网校、学校公开栏、醒目位置公开招生方案,搞好招生政策宣传,为家长释疑答惑,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其他未尽事宜出现时,参照本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方案,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校招生咨询、举报电话:622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