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实验小学2020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学期继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等,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二)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干部必须符合 “三好”学生的条件,并担任中队委或大队委职务。同时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独立工作能力强,善于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三)评选要求
在整个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严禁由班主任或教师指定。各年级组必须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组织,确保此次评选活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