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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乐县实验中学教学课程执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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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实验中学教学课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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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一、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字[2002]19号)进行学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
二、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组织教育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三、按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好必修地方课程,配好师资,开好课程,上足课时,用好教材,切实保证必修地方课程的实施。
四、正确处理好学校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关系,努力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个性化课程,满足学生对课程多样性和个性化的选择需求,大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在上好体育课的基础上,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严格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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