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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乐县实验中学课题结题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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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实验中学课题结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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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为提高学校课题结题率,使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能够顺利结题,提高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能力,现制定昌乐县实验中学课题结题制度。
一、明确课题结题对象。根据县教研室发布的县级课题立项名单中公布的课题和上年未结题的课题人员确定课题结题人员。
二、完成了结题基本条件。按时完成了研究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并取得了预期的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研究资料系统、完备;并形成书面结题报告。
三、按照县级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进行课题鉴定,明确学校结题鉴定程序:
(一)学校成立课题鉴定小组;
(二)教师完成课题成果鉴定书;
(三)教师向鉴定小组汇报课题研究的相关情况;
(四)鉴定小组针对课题研究的内容,进行展示和座谈提问;
(五)教师以课件汇报形式展示课题研究的基本做法和实际效果;
(六)鉴定小组查阅课题结题鉴定书、课题研究方案、阶段性计划、阶段性总结、课题研究过程记录、结题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相关论文等)等方面的材料;
(七)课题鉴定小组做出鉴定意见。
四、认真确定结题鉴定组成员,严格结题程序,杜绝抄袭现象存在。对有抄袭现象的一经发现,责令整改,直到达到课题结题研究的标准。
五、课题研究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格式标准撰写结题材料,按照上级要求上报各项材料,教科室进行汇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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