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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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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乐县实验中学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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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实验中学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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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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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1.建立工作机制。学校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对接市教育惠民服务教育惠民服务站工作,及时处理解决责任范围内的群众咨询、投诉、服务等各类问题。
2.建立专项督查机制。组织对教育惠民服务站工作的督查,对先进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启动问责。
3.学校教育惠民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各级部、科室惠民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先的依据。凡有学生、家长及社会投诉的级部、科室及教职工个人,经查属实的取消精神文明、师德先锋、立德树人标兵等荣誉的评选资格。对教育惠民工作成效突出、办法得当、社会影响广的典型案例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师德先锋、立德树人等称号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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