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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1-97244 分类: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名  称: 昌乐县实验中学2021年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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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实验中学2021年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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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高雪山

 员:刘福山  王少军  吴少民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王少军  成员:安全科老师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培法  成员:总务处老师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的教学楼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4、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5、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生有秩序、守纪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6、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8、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9、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10、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学校负责人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学校在向中心校、教育局、 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发生的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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