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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乐县西湖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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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西湖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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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改革激励效益,激励广大教师立德树人、奉献担当,根据潍坊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通知》(潍教字〔2019〕7号)、《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潍教字〔2019〕1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改革现行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工资比例和分配办法,由学校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分配过程中要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有效体现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量、工作绩效,并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
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按照教职工聘任的岗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上年度12月基本工资,依据《西湖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成绩,分三档发放,每档差100元,每学期发放一次。
(二)绩效工资增量
依据《西湖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中的出勤、教科研成绩、教学工作量、承担的工作(教学岗位)、教学成绩五项内容,计算个人得分。本项个人发放金额=人个得分÷全校总分×工资增量总额。每学期发放一次。
(三)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经费发放办法
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经费财政负担部分分三部分发放,每学期发放一次。
1.班主任绩效工资:以年级为单位,按班级考核成绩分三档发放,一档班主任每班每月为230元,二档班主任每班每月为200元,三档班主任每班每月为170元。
2.班级教师绩效工资:所有参与班级管理的教师班级绩效工资=每月每班200元÷本班团队成员总课时数×教师个人课时数。
3.班级管理团队绩效工资:用于教研组长、级部主任和其他中层以上干部班级管理绩效,每月每班100元,按照管理岗位及教育教学实绩分4、3、2、1共四个档次发放。
(四)延时服务补助发放办法
1.发放范围
参与延时服务的人员。延时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
2.课时核算
(1)核算个人课时。个人课时由延时靠班、延时值班、延时管理三部分组成。
①延时靠班课时:由教导处牵头,各级部配合核算延时靠班教师一学期延时服务课时总数,每次按1课时核算。
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社团活动指导教师每次计1课时。
②延时值班:由德育处牵头,依据学校值班安排及实际值班情况,核算一学期延时值班课时总数。延时值班分校外值班、校内值班。校外值班(含看护乘坐校车学生)每次按0.5课时核算,校内值班每次按0.3课时核算。
③延时管理:由办公室牵头核算。包级领导和级部主个人课时总数不超过全校最高的靠班教师。
④说明:
A.每天延时靠班和值班不重复计算,只计算靠班课时。
B.个人延时靠班、延时值班、延时管理、指导社团累计总课时数不超过全校延时靠班最高的教师课时数。
C.未参加延时的,不计算次数;请假一节以上的当天(公假除外),不享受延时服务补助。
(2)核算全校总课时:以一个学期为单位,全校个人课时的总和即为全校总延时课时数。
3.发放办法
上级划拨的延时服务经费,以学期为单位核算发放,全部用于教师延时服务补助。
人个所得延时服务费=个人课时数÷全校总课时数×划拨经费总额。
三、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业绩的考核,以及制定分配方案,组织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等工作。
组 长:王秀丽
副组长:周学军、高兴敏、马文玲
成 员:张丽娟、刘英杰、吴学文、姜倩、韩新军、庞伟德、郝同圣、吕晓静、李利、王峰、秦子升。
四、其他要求
1.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2.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3.对请假、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旷课、旷工的,根据学校考勤量化办法,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考核指标,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考核工作的十条意见》(教字[2018]29号)所列“中小学教师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6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情节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5.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
6.绩效工资分配要与师德表现和育人效果相结合,对在编不在岗、长期请假、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其他违规违纪等人员严格按政策执行。
7.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支部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昌乐县西湖小学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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