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政府第23次政府常务会议重点议题(审议《昌乐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2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司法局提报的《关于公布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昌乐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拟定昌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昌乐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昌乐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昌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昌乐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5项。

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潍政发〔2019〕9号)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0〕4号)有关规定

二、有关任务分工

会议确定,由各承办单位负责,立足县域发展总战略,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征求意见建议,高质量编制规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请水平更高、实力更强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规划,严控非必要支出,确保编制工作节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