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政府第35次政府常务会议重点议题(研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情况)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3-15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要求和昌乐县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计划实施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县水利局组织鉴定单位和技术专家对全县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小型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和核查,经鉴定,红河镇双泉西、鄌郚镇董家、龙旺河和高崖水库库区卧牛石等4座小型水库鉴定为三类坝,依据安全鉴定核查意见和工程实际,需及时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共479.20万元,全部为上级资金,目前已全部到位。

二、工作建议及安排

(一)关于手续办理。由县水利局负责,县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配合,尽快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二)关于工程建设。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由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参建单位。县水利局做好招投标及开工备案审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督导项目法人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工程建设,5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关于拆迁清障。由红河镇、鄌郚镇、高崖水库库区负责,做好清障工作。

(四)关于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