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政府第51次政府常务会议重点议题(研究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情况)解读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决策部署,我县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扎实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了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的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2024年省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昌乐县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同时建立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设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项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信息共享,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分阶段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聚焦养老、投融资、涉农、文旅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开展宣传教育,向群众深入解读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引导广大居民树立理性投资理财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三是全面排查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按照“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管主体也要管行为”等要求,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信息的预警核查,对13家市场主体开展风险摸排,通过实地调查、行政执法等方式,加强市场主体自律规范经营意识,有效地降低了非法集资风险。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由县财政局负责,切实履行好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牵头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
(二)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乐监管支局负责,强化银行账户异常交易监测。
(三)由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分析研判机制。
(四)由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五)由各镇(街、区)负责,建立分析研判机制,组织社区(村)常态化关注、排查经济往来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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