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政府第58次政府常务会议重点议题(研究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19号)文件精神,我县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抽检检测、投诉举报等多种手段,加大食品违法线索摸排力度,依法从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和部门协作,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线索3条,其中办理刑事案件2起。县公安局侦办食品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有力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实现全县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全覆盖检查,并对县内44家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商现场检查。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假劣肉制品整治和校园周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整治实效,累计排查各类问题182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05起。
(三)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风险预警、发现问题、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完成县级监督抽检2581批次,对检出的56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涉嫌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持续推进实施“透明快检”工程,督促第三方托管机构对我县农贸城、普乐商贸服务中心2家快检室加强日常管理,累计完成快检5.2万余批次,检测结果每日公示。
二、下步工作打算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1)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配合,做好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加大食堂、烧烤店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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