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家论证

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3-05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从2019年9月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县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农村公路管护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县政府安排,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区)政府的基础上,对《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该《实施方案》(送审稿),以期指导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开展。

二、方案起草目的和意义

前期尽管出台了许多关于农村公路管养方面的政策文件,但是仍缺乏一个明确的关于农村公路管养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投入标准、相关单位职责明确的专门的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推动实施路长制和管护新机制。认真履行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各镇街在县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当地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及村内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不断加大县、镇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力度,足额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三、方案起草过程和依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县政府安排,县交通运输局采取咨询市局相关科室、与兄弟县市区沟通、与有关乡镇座谈研究等方式,对全县农村公路情况进行了摸底,初步确定了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思路、内容、职责及办法等,起草了《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3月上旬分别征求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局,各镇、街道及县属开发区的意见,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群众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主要的依据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

3、《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21〕6号)

四、专家组论证情况

2021年3月5日,我局邀请市局公路科科长、副科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乡道路科副科长,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养护科长等,对《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对我县目前已有的管理养护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建议对方案中可以加入部门间相互协作的措施和长效机制,并借鉴兄弟县市有关此次方案的亮点和好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五、专家组意见

同意县交通运输局起草的《昌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议尽快提交县政府印发实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