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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450286/2019-51250 分  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标  题: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服务指南 文  号:
内容概述: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服务指南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月修订通过)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8月通过,20098月修订)第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9月国发〔201252号);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511月通过,20121月修订)第九条。

三、办理地点

    昌乐县市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1.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2.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3.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五、申请材料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原件3份,纸质);

2.拟报批的水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纸质);

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原件3份,纸质)。

六、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提交或者从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fclzwfw.sd.gov.cn申报。

2.材料符合要求,经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后,窗口领取《决定书》或将《决定书》邮寄到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昌乐县市民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区

 (二)电话咨询:0536-6278652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电话:0536-6271889

    投诉窗口: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02室

    投诉网络地址:http://wfclzwfw.sd.gov.cn/clx/public/index

    投诉信件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02室

    投诉邮箱:clxxzspfwj@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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