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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450286/2021-97865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标  题: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一、政策背景

2021年10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147号),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范围和行政监督部门职责予以明确,并通知各县市区可参照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打造规范完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20〕251号)、省委农办省委改革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1〕31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147号)等。

三、出台目的

范我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四、重要举措

(一)坚持应进必进,集中交易。明确要求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二)《目录》类别全面。共涉及10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医疗设备采购类、资源类、产权类、无形资产类、环境权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类、国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类等。

(三)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顾问:李

联系电话:6278528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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