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4450286/2021-97865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标 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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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
标 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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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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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1年10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147号),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范围和行政监督部门职责予以明确,并通知各县市区可参照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打造规范完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20〕251号)、省委农办省委改革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1〕31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147号)等。
三、出台目的
规范我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四、重要举措
(一)坚持应进必进,集中交易。明确要求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二)《目录》类别全面。共涉及10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医疗设备采购类、资源类、产权类、无形资产类、环境权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类、国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类等。
(三)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顾问:李 媛
联系电话:6278528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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