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统一收缴、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权责清单。负责对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事项要素进行动态维护和流程再造。负责建设和管理律师专家库,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性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承担重大课题的组织调研。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媒体沟通等工作。
负责人:王旭琨
联系电话:0536-6271889
(二)综合业务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负责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推进县镇两级政务服务体系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布局调整。负责协调处理进驻部门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组织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考核工作。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综合咨询和服务推进工作,对提报申请的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实施督办。组织协调部门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代办网络,并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评价。对进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和应急管理。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使用培训。负责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日常运行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业务专网的工作衔接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负责人:马鑫
联系电话:0536-6221686
(三)商事登记科。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以及计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方面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吴连香
联系人:0536-6278623
(四)投资建设科。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投资项目核准、技改项目核准、能评、水评、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建设类资质、抗震设防、水利工程、人防工程、园林工程及交通运输涉及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刘信东
联系电话:0536-6278621
(五)涉农事务科。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农业、农机、畜牧、粮食、林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李培森
联系电话:0536-6258776
(六)社会事务科。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体育、机构编制、外事侨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涉及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吴雷
联系电话:0536-6278606
(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起草和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工作,督促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会同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督中标人的信用履约情况,问询受理项目完工报备工作。
负责人:李媛
联系电话:0536-6278528
二、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1. 贯彻执行审批服务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服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
2. 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3. 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4. 做好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咨询解答、帮办代办及收件、结果送达等工作。
5. 协助做好镇(街、区)政务服务业务指导和考核有关工作。 6. 处办服务对象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及意见建议。
7.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
8. 完成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海波
联系电话:0536-6271889
(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
1.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和维护。
2. 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3. 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
4. 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技术服务。
5.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
6.完成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闫志兴
联系电话:0536-627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