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4450286/2023-00317 |
分 类: |
进展成效与举措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2日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2日 |
标 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2日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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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
标 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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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网站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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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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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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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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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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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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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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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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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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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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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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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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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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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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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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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推动100项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全面应用。深化“拿照即营业”等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造“施工一件事”,实现“四方联动、全证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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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完成制定出台《昌乐县“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多渠道开展“无证明办事”宣传工作,全面推广“无证明办事”,提高企业群众对“无证明办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季度:完成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合并审批事项、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制定完善办时最短、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服务最优的“施工一件事”办事流程。
三季度:完成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纠正且风险可控的多个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整合办事环节,编制事项清单,梳理工作规范,结合信息共享应用,实现“拿照即营业”个性化办理。
四季度:完成根据省、市、县电子证照实现情况,进一步梳理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力争梳理更多社会化应用场景,确保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实现应用。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实施“施工一件事”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综合受理能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合并高频事项常态化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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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起草并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昌乐县“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乐政办字〔2023〕2号)。3月3日,组织相关部门、镇(街、区)召开“无证明城市”提质扩面暨宣传推广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无证明办事”集中宣传推广工作。会后,各级各部门在各级办事大厅、大型商超、学校、社会团体、医疗机构、汽车站、旅游景区、生活小区、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等人流相对密集的区域,通过悬挂条幅、摆放“无证明办事”易拉宝和展板、印制发放明白纸、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内容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100余个,悬挂宣传条幅70余条,LED显示宣传标语400余条,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并通过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市政专营单位等微信公众号、小区微信群、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无证明办事”有关政策和办理路径,真正让“无证明城市”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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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专班统一部署,做好“无证明城市”社会化应用、大数据精准分析“主动办”及制度化建设试点工作,并参照其他县市区试点经验,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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