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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10-00088 | 分 类: | 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1年05月14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昌乐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昌乐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昌乐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昌乐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单位,编制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承担县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应急事项、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能是: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外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县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事项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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