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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17-00806 | 分 类: | 督查与整改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17日 |
标 题: | 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
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近日,县政府督查室对9月19日召开的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确定的部分事项进行了督查。有关督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确定事项 |
进展情况及下步计划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安全生产工作 |
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抓好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以及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
1. 2. |
县安委会 办公室 县经信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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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
截至目前,全县232家规模以上企业中,173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542家小微企业中,344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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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山两河”和“一纵一横”道路提升规划编制工作 |
由县规划局负责,与规划设计单位搞好对接,抓紧修改完善设计方案,9月下旬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
1.“一山两河”规划。 2.“一纵一横”道路提升规划。基本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计划近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
县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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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昌乐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
《昌乐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完成修改并报至县政府审签。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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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由县食安办负责,对《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字〔2017〕55号)已印发实施。 |
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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