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561/2018-03773 分  类: 督查与整改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标  题: 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近日,县政府督查室对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进行了督查。有关督查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确定事项

进展情况及下步计划

责任单位

1

关于《昌乐县水资源保障规划》(送审稿)

由崔欣同志牵头,县水利局负责,(1)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列出2018年计划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清单,明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实施单位、完成时限等。(2)组织有关镇(街、区)、部门(单位),对2018年计划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查看,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内容。(3)广泛征求县级领导干部、离退休老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和英轩实业、阳光纸业等用水大户的意见。(4)邀请专家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该《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增加水权交易、水资源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1.县水利局梳理了2018年计划实施的水利工程,形成2018年水利投资项目计划表(初稿),明确了实施单位、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2017年12月14日、17日,两次组织技术人员到相关镇(街、区),实地查看计划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情况,进一步核实完善项目建设内容。

2.2017年12月15日-16日,县水利局通过发函、电子邮件和见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部分县级领导干部、离退休老领导以及潍坊市水利局、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潍坊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专家的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县水利局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水权交易、水资源改革等方面内容。

县水利局

各镇(街、区)

由崔欣同志牵头,县林业局负责,编制全县森林资源规划,对森林资源保护、林带建设、河道绿化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县林业局计划先期进行宜林地调查、林地变更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调查完成后,聘请专业公司编制昌乐县森林资源规划。目前,宜林地调查已基本完成,林地变更调查按照省林业厅统一部署将于今年3月份开始实施。

县林业局

1

关于《昌乐县水资源保障规划》(送审稿)

由李良华同志牵头,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上级项目、政策等资源,编制全县国土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由矿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规划科、耕保科工作人员组成的编制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暂无实质性进展。

县国土资源局

由李良华同志牵头,县建设局负责,综合考虑城市品质提升、“一山两河一轴两片区”规划实施等需求,编制我县城市管网规划。

县建设局正在考察规划设计单位,确定后展开规划编制工作。

县建设局

由曹建国同志牵头,曹俊勇同志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智慧办参与,融合智慧交通项目,编制全县道路交通规划。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等部门已完成全县道路交通状况调研,目前正在编制规划。

县政府办公室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

县公安局

县智慧办

由县水利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和征求到的意见,对《昌乐县水资源保障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规划》已经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27次会议研究,并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完成修改完善。

县水利局

2

关于“清河行动”推进工作

对于河道内成方连片且属延包土地上的大棚,由崔欣同志牵头,单独研究政策处理;对于河道内的其他违法建(构)筑物,由所在镇(街、区)负责,12月22日前全部完成清理。

1.河道内延包地大棚。截至目前,剩余宝都街道9处、共586亩,经济开发区(宝城街道)4处、共193.1亩大棚未完成清理,下步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处理政策。

2.河道内其他违法建(构)筑物。截至目前,首阳山旅游度假区、朱刘街道、红河镇、高崖水库库区已完成清理任务,五图街道、鄌郚镇、乔官镇、经济开发区(宝城街道)分别完成98%、98%、97%、94%,宝都街道、营丘镇进展相对较慢,分别完成82%、81%。县河长办正在对未完成任务的镇(街、区)进行专项督办。

县水利局

各镇(街、区)

3

关于《昌乐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送审稿)

由县水利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已完成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审签。

县水利局

4

关于2018年城建投资计划

由县规划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将方山路规划至潍九路,明年先实施宝通街至大沂路段;由县规划局牵头,县林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规划环绕首阳山、谢家山、大山、方山的道路,以道路为标线划定生态红线。

1.方山路南拓规划。方山路至潍九路路由已确定,规划总长度约11.85公里,其中:宝通街至大沂路段长度约2.75公里;大沂路至九龙湖大坝路段长度约1.6公里;九龙湖大坝至边下河南路段长度约1.55公里;边下河南至潍九路段长度约5.95公里。目前,宝通街至大沂路段道路、排水、人行道施工图纸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桥梁和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图纸设计。

2.规划首阳山、谢家山、大山、方山道路。道路规划初步方案已基本确定,下步县规划局将向县领导进行汇报。

县规划局

县建设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林业局

由县建设局负责,对东部城区污水管网工程作进一步论证,扩大覆盖面,一次性规划到位,分步组织实施。

潍坊市市政设计院正在对宝通街、朱红路周边区域进行全面调研论证,计划1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整体规划方案编制。

县建设局

由县财政局负责,将东部城区污水管网及大沂路改线南段污水管道、人行道工程与城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并包装进行融资。

县财政局与县建设局就项目情况进行了沟通,下步将与银行对接融资事宜。

县财政局

由县建设局负责,对城区“断头路”和“卡脖子路”作进一步调查梳理,提出打通、改造方案。

已将及第街(书香门第-永福路)、营丘街和山水路三段断头路列入2018年城建计划。

县建设局

由县规划局负责,沿宝通街规划一处五星级酒店。

酒店选址初步确定在宝通街以南、方山路以东位置,县规划局正在与绿城集团对接酒店的选址及其他相关工作。

县规划局

4

关于2018年城建投资计划

由宝都街办负责,有关单位配合,抓紧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经县政府研究,确定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6座楼、246户、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分别为:交警队家属楼、塑料六厂家属楼、粮食局家属楼、油脂公司家属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家属楼(2座楼)。目前,县建设局正在组织上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材料,争取列入2018年全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

宝都街道

县建设局

5

关于《昌乐县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送审稿)

由县降成本办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已完成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审签。

县降成本办

6

关于《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由县职能办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已完成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审签。

县职能办

7

关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

由县建设局负责,在方山路南拓工程、开发强度大的片区中,先行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潍坊市市政设计院正在对方山路宝通街至大沂路段进行勘察,计划1月份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设计,待方山路施工时同步建设。

县建设局

8

关于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由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行政服务局、五图街道等单位负责,加快项目手续办理。

1.手续办理等情况。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意见书,单独选址用地指标材料已报至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山东水立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规划图纸设计,计划1月底前完成。

2.拆迁情况。①评估已结束,项目地块涉及14户果园、绿化苗圃等,征收补偿资金635.63万元已拨付五图街道。②五图街道完成14户拆迁协议签订,正在清除地上附属物,计划1月15日前完成拆迁。

县公安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建设局

县行政服务局

五图街道

由县城建投资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融资等工作。

县城建投资公司与县公安局就项目建设事宜进行了对接,正在多方进行融资。

县城建投资

公司

9

关于城区两部制热价问题

由县物价局负责,制定出台两部制供热价格,待条件具备后,适时组织执行。

2017年12月15日,县物价局印发《关于我县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乐价字〔2017〕18号)。

县物价局

10

关于《昌乐县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安排防疫安全协管员在畜牧兽医站集中办公,负责社区(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防疫安全协管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疫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防疫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退出等配套制度。

县畜牧兽医局正在研究制定《昌乐县防疫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计划1月底前完成。

县畜牧兽医局

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对该《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昌乐县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27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按程序审签。

县畜牧兽医局

11

关于《昌乐县保险机构考核办法》(送审稿)

由县金融办负责,对该《考核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施行。

已完成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审签。

县金融办

12

关于《青银高速公路昌乐段绿化实施方案》

由县公路局牵头,按规定程序选择测绘公司,在规避成片大棚和房屋的前提下,对青银高速公路昌乐段两侧需绿化范围进行测绘。

县公路局按程序选定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进行现场测绘。目前,现场测绘已完成并出具现状测绘图,测绘数据已反馈沿线相关街区。

县公路局

由县房屋征收补偿办负责,按规定程序选择评估公司,对该路段两侧需绿化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由县财政根据评审结果拨付补偿款。

县征收办按程序选定潍坊华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需绿化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现场评估,已于1月8日将评估报告报至县财政评审中心,计划1月10日完成评审。

县征收办

县财政局

由县财政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朱刘街办配合,按照1000元/亩·年的标准,将清除地上附着物后的土地流转到县园林局,县财政局负责将流转费列入年度预算。

1.县财政局表示,该项土地流转费用已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计划,待县政府研究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后执行。

2.县园林局到高密、平度、即墨、莱芜等地就绿化苗木进行了考察,确定栽植五角枫、金叶复叶槭、榉树、国槐等8个绿化树种,已完成绿化方案制定,正在进一步细化完善;经济开发区(宝城街道)、朱刘街道正在做拆迁前期准备工作。

县财政局

县园林局

经济开发区

(宝城街道)

朱刘街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