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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18-06064 | 分 类: | 乐政字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 文 号: | 乐政字〔2018〕6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
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乐政字〔2018〕6号
乐政字〔2018〕6号
昌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省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市政府《关于开展潍坊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潍政字〔2018〕10号)要求,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查清我县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支撑创新驱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各项工作需要,同步完成多个专项调查任务和成果分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二、主要任务
在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和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我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专项调查;建立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我县调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3月底前,开展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制、宣传等工作。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组织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内业数据整理和数据库建设,准备迎接市级检查。
2019年6月至11月,依据市级检查结果,完成调查成果整理和数据更新,准备成果汇交。
2020年,完善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接受上级工作验收,适时发布调查成果。
四、组织实施与经费保障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摸清我县土地资源状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涉及调查业务和上级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土地调查工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各司其职,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圆满完成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
(二)实事求是开展调查工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和统一的技术规程,实事求是开展调查工作,按时报送调查数据,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行为,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三)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全面、广泛的宣传报道,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昌乐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良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钟 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县级)
孟 伟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信息网络中心主
任
成 员:赵成军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于海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滕肖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夏增杰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盛 县规划局副局长
张永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秦来胜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乡公路管理处
主任
宋乐昌 县水利局一级主任科员
付天成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三国 县环保局副局长
庞明一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王金宝 县林业局副局长、国有孤山林场党支部书
记
丛志慧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夏增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