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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18-06486 分  类: 督查与整改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标  题: 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近日,县政府督查室对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进行了督查,有关督查情况如下

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

序号

会议确定事项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

责任单位

1

《昌乐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送审稿)

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职责分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职责分工》已经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44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

县安委会

办公室

县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区)

由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排查梳理全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点位,明确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县级领导包靠责任和监管措施,经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把关后,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手册。

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的通知》,并召开排查风险点和编制安全手册培训会议,目前正在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手册,计划4月底前完成。

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排查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点位,列出清单,明确监管人员、监管措施,制定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经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把关后,连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手册,于4月下旬,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已完成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手册初稿编制,计划4月底前完成。

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手册使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培训范围要涵盖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所有责任人。

县安监局组织县直部门以及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并到经济开发区、朱刘街道、乔官镇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培训,计划5月中旬完成其他镇(街、区)培训任务。

2

空气质量提升工作

燃煤减量控制工作。

由张正民同志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在保障我县有关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煤耗总量,做好燃煤减量替代工作,突出抓好企业燃煤总量、污染物排放量、高硫分高灰分等高污染燃料煤使用量控制和煤炭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确保完成燃煤减量控制目标任务。

县发改局提报了昌乐县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待市发改委下发2018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后开展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环保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由县经信局、环保局负责,组织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已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下步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

县经信局

县环保局

尾气污染治理工作。

由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减少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联合治超行动,重点对宝通街昌乐段、大沂路乔官段、经济开发区段等路线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货车超载超限996起,套牌13起,假牌3起,冒黑烟问题 1699起。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2

空气质量提升工作

尾气污染治理工作。

由县公安局负责,与英轩实业、盛泰药业、阳光纸业等重点企业沟通衔接,对产品、原料运输车辆试行错时运输。

县公安局与英轩实业、阳光纸业等公司就建立专门停车场事项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在开展运输车辆错时运输调研,计划5月中旬形成调研报告报县政府研究。

县公安局

由县商务局负责,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对在我县境内运营的物流运输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全面加强纳税监管,确保税收不流失。

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在我县境内运营的物流运输车辆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①国税部门备案的物流运输行业纳税人共110户。20171-12月份缴纳增值税1151.53万元、企业所得税323.22万元;20181-3月份缴纳增值税274.58万元、企业所得税7.43万元。②地税部门备案的物流运输行业纳税人共272户。2017年1-12月份缴纳税款32.35万元;2018年1-3月缴纳税款20.95万元。下步,县商务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外挂车辆回迁落籍,吸引外地物流税源;县地税局将依托市地税局“潍坊地税税收风险一体化平台”,加强物流运输行业管理,对出现的预警信息及有关指标实时发送至主管税务中心所(分局)处理,确保税收不流失。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2

空气质量提升工作

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由县环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散乱污”企业,制订关停取缔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后,依法组织实施。

1.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区)“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并于4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2.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提报需关停生产经营单位的通知》,各镇(街、区)已按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排查,并对70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县环委会

办公室

县安委会

办公室

由县环保局负责,对《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责任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研究后施行。

《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下步按程序印发实施。

县环保局

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调整昌乐县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将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纳入。

已完成修改完善,下步按程序印发实施

县政府办公室

从县环委会组成部门(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到县环委会办公室集中办公,做好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的协调、调度、宣传、督查、考核等工作。

计划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查工作相结合,待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查机制确定后,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县环委会

办公室

3

企业“上云”工作

由县经信局负责,对企业“上云”需求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列出清单,分类制定推进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后实施。

1.3月份,县经信局联合云服务商对10家企业“上云”意愿进行调研。下步,将继续开展企业调研,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计划6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

2.4月4日,县经信局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召开“企业上云”启动大会。目前,开元电子、元利科技等10余家企业已在山东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县经信局

4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改造工作

 

关于45个单村供水村集中供水工程。

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做好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县争取工作;与浩博高崖供水公司衔接,优先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45个单村供水村的集中供水工程。

1.已完成项目设计招标,正在编制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计划4月底前完成。经了解,省水利厅资金已于4月17日下达至市水利局,待市水利局下达指标后上报实施方案。

2.经与浩博高崖供水公司对接,该公司认为项目供水规模小,需要泵站加压供水,成本过高且难以收回成本,不愿参与此项目建设。

县水利局

4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改造工作

 

关于2018年村内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由县水利局负责,①依据村内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合同,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做好未出保修期的村内管网维修改造,并追究有关施工单位的责任。②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农村饮水安全村级工程巩固提升项目。

1.经调查,①由县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村内管网改造包括2016、2017年14个村级供水管网巩固提升项目和2016年实施的2个省定贫困村项目,目前运行状况良好。②其余村内供水管网工程全部由各村自筹资金并组织实施,多数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且施工标准低、建成后管护不到位,保修期大多为2年,目前出现老化、漏损的约140个村庄均已超出保修期。

2.县水利局组织各镇(街、区)对市级农村饮水安全村级工程巩固提升项目进行了提报,截至4月15日,共完成53个村村级资金自筹(178万元),相关申报材料已于4月17日报市水利局。

县水利局

5

森林消防防汛(抗旱)专业队员兼做河管员问题

由崔欣同志负责,组织县公安局、水利局,研究提出由警务助理(网格员)兼做河道管理员的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后实施。

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组织对全县警务助理(网格员)进行摸底,完成50名兼任河管员人员的初选工作,起草了《昌乐县河管员管理办法》、《昌乐县河管员工作职责》,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

县水利局

县公安局

6

《昌乐县造林绿化补助办法》(送审稿)

由崔欣同志负责,会同曹建国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研究后实施。

《昌乐县造林绿化补助办法》(乐政办发〔2018〕4号)已印发实施。

县林业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

县财政局

7

小麦秸秆回收工作

对负责小麦秸秆打捆回收工作的农机合作社新购置的小麦秸秆打捆机,由县财政局、农机局负责,做好购置补贴资金对上争取和有关保障工作。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含大型农业机械、拖拉机等)1350万元已到位,市财政补贴资金尚未确定。

2.县农机局《关于拨付新购置小麦秸秆打捆机补贴资金的申请》已报至县政府,正在按程序审批。

县财政局

县农机局

由乔官镇政府负责,协助负责小麦秸秆打捆回收工作的农机合作社,在辖区适当位置流转60亩土地用作小麦秸秆回收储存专业场地。

前期,乔官镇与恒民农机合作社考察了钟家庄村、西菜园村的2处地块和1家板厂,并就土地流转价格及板厂租赁等事宜进行了初步洽谈。目前,恒民农机合作社正与阳光纸业就合作方式、秸秆收购价格、场地位置等事宜进行协商。同时,按照4月20日阳光纸业新上项目存在问题协调会议要求,正在考察适合作为场地的未利用地。

乔官镇

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有关农机合作社做好小麦秸秆回收储存专业场地消防设施配套。

县公安局表示,待专业场地确定后,指导做好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县公安局

由县农机局负责,县金融办配合,帮助有关农机合作社做好小麦秸秆回收储存专业场地投保工作。

县农机局表示,待专业场地确定并建成后,会同县金融办及时联系投保事宜。

县农机局

县金融办

8

《胶济客专昌乐段绿化美化实施方案》(送审稿)

由县园林局负责,有关街(区)配合,(1)立即开展铁路栅栏外两侧绿化带补植和绿化保护设施安装工作。(2)结合铁路沿线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绿化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县园林局根据沿线地形及绿化带缺失、断档等情况,对排查出的9处节点制定了绿化改造提升方案。目前,垃圾、杂物等基本清理完毕,种植土方回填完成约70%,栽植雪松等乔木500余株,计划4月25日完成乔木栽植,4月底前完成地被灌木栽植。绿化完成后,对易破坏区域安装绿化围网。

县园林局

由经济开发区、朱刘街道、宝都街道负责,(1)结合棚改和拆违工作,本着“能拆尽拆”的原则,搞好铁路沿线村庄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2)做好铁路沿线绿化用地协调和涵洞护坡修砌工作。

沿线共排查出48处需整治问题,截至4月20日完成41处问题整治,另外7处问题正在进行整治,计划4月底前完成;铁路沿线共2处涵洞需重新修砌护坡,其中朱刘街道西圈涵洞已完成护坡修砌,经济开发区东肖涵洞正在进行护坡修砌,计划4月25日前完成。

县交通运输局

经济开发区

(宝城街道)

朱刘街道

宝都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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