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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18-17854 分  类: 纳入考核情况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标  题: 昌乐县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8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8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

昌乐县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8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


    2018年7月4日,昌乐县委、县政府下发《2018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办法》(乐发〔2018〕17号文件印发),该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考核为定量考核,主要考核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办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法依规公开情况等。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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