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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19-44208 分  类: 县本级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标  题: 《政务公开看山东》刊发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一) 文  号:
内容概述: 《政务公开看山东》刊发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一)

《政务公开看山东》刊发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一)


   (昌乐县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举措之一,2019年 1月23日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看山东》刊发)

昌乐县以全方位公开助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昌乐县紧抓承担国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机遇,强化改革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改革顺利推进,保障了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化公开。清产核资环节公开,制定发布《昌乐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让群众明确清产核资范围,盘点清查有据可依,出具盘点报告并张榜公示,由群众确认;成员认定环节公开,制定发布《昌乐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一村一策拟定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摸底调研登记、公开公平拟定、三榜公示确认、大会民主表决等步骤操作,切实做到程序规范、群众认可;改革后运营管护环节公开,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范了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村级财务等公开内容。
    二是紧贴服务,多维化公开。改革前,利用明白纸、村级公开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提高了改革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改革后,在县级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实行产权交易“一站式”公开服务;在镇级成立办事处,进行信息收集、资料审核、合同签订等;在社区、村配备专门信息员,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初步形成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三是搭建平台,系统化公开。创新开发了涵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公开等九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集体成员、股权量化分红等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各村的资产资源明细、收支往来、收益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公开,有效防止了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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