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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19-49843 分  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8日
标  题: 【专家解读】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专家解读】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专家解读】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11月2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公众对该方案的理解和适应,邀请林业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具体解读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破解林业建设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进生态昌乐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28号),我县研究制定了这个《方案》。

该《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将在县、镇(街、区)、村(社区)分别设立林长,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林长制管理体系。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总抓手,大力开展“生态家园、美丽昌乐”行动, 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发展守护好昌乐的绿水青山,让昌乐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专家表示,该《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举措,环环相扣,形成合力。一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勘界定标工作,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森林等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补偿制度;建立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和虫情监控平台,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二是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科学编制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扎实推进荒山荒滩绿化,积极开展废弃矿坑、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采煤塌陷地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在沿路、沿岸建设完善防风沙、防水土流失、防汽车尾气、防噪音等生态林带。三是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建立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四是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对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等明确林长或具体管护人员;加快建设全县森林、湿地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五是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森林、湿地相关政策;建立日常监管制度,组织森林、湿地保护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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