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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20-54959 | 分 类: | 乐政发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05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乐政发〔2020〕2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乐县人民政府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乐政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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