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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20-54960 | 分 类: | 乐政字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07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乐政字〔2020〕3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昌乐县人民政府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乐政字〔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为广大企业稳岗减负的决心,体现了潍坊市一如既往优化营商环境、与广大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的真心,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镇(街、区)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解读、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支持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二、抓好贯彻落实。《意见》内容全面、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镇(街、区)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对口原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用好用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产复工;要加大财税、金融、稳岗返还、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各项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切实为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三、强化工作督查。各镇(街、区)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市里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县政府将对《意见》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镇(街、区)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昌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解读关联】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