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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0-62377 分  类: 乐政办字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  号: 乐政办字〔2020〕23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乐政办字〔2020〕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省工信厅《山东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鲁工信发〔2019〕1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22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统筹规划5G网络布局,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加强行业推广应用,丰富垂直应用场景,推动5G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构建5G产业生态体系,率先在全市实现5G信号全覆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加快编制全县5G站址规划,推进新建多功能“智慧杆塔”,力求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提升我县5G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积极推动通信基站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的双向开放、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合理共享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全面部署5G站址资源,迅速形成覆盖全县的高速5G通信网络。

3.应用牵引,创新驱动。鼓励5G技术、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在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率先打造典型示范场景应用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推广领域,实现5G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

4.优化生态,培育产业。完善要素支撑,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的良性生态系统,促进设备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应用、内容服务、融媒体、信息消费等领域创新资源集聚,推动以5G为引领的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网络建设。2020年底实现县城主城区和重点区域5G信号全覆盖,全县5G基站建设数量完成150个;2021年县城主城区和各镇(街、区)驻地实现5G信号全覆盖,5G基站建设数量完成400个;2022年全县实现5G信号重点区域连片优质覆盖,5G基站建设数量超过600个。

(二)融合应用。2023年,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文化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5G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培育重点场景应用,在工业、教育、医疗、文旅、交通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走在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5G基站站址统筹规划

1.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深度共享社会塔(杆)资源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全县5G站址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衔接,及时将5G站址规划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昌乐办事处(以下简称“县铁塔办事处”)负责汇总移动公司昌乐分公司、联通公司昌乐县分公司、电信公司昌乐分公司(以下简称“基础电信企业”)的5G站址需求,确定可合理共享的社会塔(杆)资源数量、空间分布等,提供基础资料,编制5G站址规划。(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

2.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多图联审”实施意见》和《潍坊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县铁塔办事处对设计方案中预留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空间资源,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项目联合验收,做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重要建筑物同步完成室内分布系统的敷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服务局)

3.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优化通信规划建设报批程序。强化对5G基站站址、汇聚机房、小型机房用地的支持力度,将5G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5G通信基础设施作为社会公共设施,对于有条件的5G基站,要和绿化带、公园等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合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服务局)

4.县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要吸纳县工信局为县国土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审议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

(二)推进公共设施和塔(杆)资源开放共享

1.编制公共场所资源开放目录,率先免费开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以及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相关公共设施,要为5G基站(含室内分布系统)、多功能智能杆、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免费开放使用建筑物内走线桥架、槽道。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收到县铁塔办事处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的有关申请后,应作出书面答复,并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和县铁塔办事处拓展与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的合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应急局)

2.加大民营设施对5G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力度。鼓励引导商业楼宇、校园、风景区、游乐园、历史文化街区、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业经营管理人配合基础电信企业和县铁塔办事处,为5G基础设施施工建设或者维护提供进入和施工便利。(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

3.推进集照明、5G通信、监控、监测、电动汽车充电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塔”应用,并将“智慧杆塔”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新(改)建道路、大型场馆、公园、绿道、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统一设计、统筹建设。在现有路灯共享改造中,以新建“智慧杆塔”为主要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利用。根据5G基站建设需求,加快编制全县多功能智能杆建设计划及规范标准。(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统筹推进铁塔建设

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和县铁塔办事处以提高存量资源共享率为出发点,加强对现有5G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与公共交通类、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统筹,能共享的不得新建。坚持“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增量5G基站有序建设,原则上由各基础电信企业协同县铁塔办事处统筹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不得重复建设、重复投资,造成用地等资源浪费。(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审批服务局)

(四)落实用电支持政策

对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基站,依托“一户一表”政策实施直供电改造,纳入直供电范围;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单位收取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对私自提高电价标准的转供电主体由执法部门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国网昌乐供电公司)

(五)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作为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不得随意拆迁;确需拆迁的,需经相关产权单位同意,执行过程中先建后拆,保证通信业务不中断。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基站、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的,要结合实际按程序重新选址建设,保证网络完整。迁移损毁造成的损失,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由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责任单位: 县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中心、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审批服务局)

四、加大应用推广力度

推进通讯技术升级与现代产业基础结合,面向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典型应用场景,选择有条件的区域搭建高速率、低时延、超大连接、信息融合的5G试验环境,加快推进应用示范。

(一)推动重点企业应用5G进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运用5G技术对装备和管理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5G、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无源光纤网络(PON)和移动物联网等网络技术融合,加快推进5G具体场景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推动智慧农业应用。选取农机作业、设施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推进5G应用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环节加速融合。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园区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大数据中心)

(三)推动智慧教育应用。发挥我县教育优势,联合基础电信企业与县内高中、示范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探索5G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推动智能教育在全息远程互动教学、云课堂、生动MR课堂、校园智能化管理等领域应用,缓解城乡、区域师资力量配比不平衡问题,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助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信局、大数据中心)

(四)推动健康医疗应用。开展基础电信企业和县重点医疗机构的深化合作,推动5G技术在移动急救、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护理等医疗健康养老领域的应用。推动利用5G技术开展远程手术医疗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卫健局、大数据中心)

(五)推动智慧交通应用。鼓励研发基于5G的车联网关键技术及新兴车载电子、车载互联网产品。积极开展多种特殊场景下的5G车联网应用,加强汽车、电子、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等行业跨界融合,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推进智慧物流商贸和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应用,加快智慧物流和商贸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商务局、应急局、大数据中心)

(六)推动智慧文旅应用。聚焦我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智慧景区、智慧文化场馆,利用5G、VR全景等新技术,开发文体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信局、交通局、商务局)

(七)推动智慧社区应用。依托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及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对社区进行智能化管理,运用AI技术实现小区物业服务、物业维修、远程通知等方面的网络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房产发展促进中心)

五、加快5G产业化发展

重点推动5G技术在智能终端产业、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云计算产业、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智能装备产业、超高清(4K/8K)视频产业等方面的典型应用,形成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应用示范格局。

(一) 智能终端产业。积极引进知名企业落地昌乐,支持骨干企业研究和开发基于5G的通信设备、边缘计算网关、工业路由器、网优工具及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终端产品及为智能终端配套的零部件技术和产品。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工程,重点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高档数控机床、3D 打印、智能仓储等装备,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

(二)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鼓励重点企业开发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的各类APP软件,支持重点行业5G应用软件开发及信息服务。加快利用5G技术边缘计算(MEC),升级工业互联网提升产能。鼓励企业应用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决策的智能化水平,打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交通局)

(三)云计算产业。利用5G技术推动云计算技术进行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有云服务能力,扩展专有云应用范畴。加大全县“企业上云”规模和应用深度,2020年实现企业上云200家以上,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大数据中心)

(四)大数据产业。围绕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交易、应用和安全等环节,积极运用5G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工业、农业、政务等领域的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大数据中心)

(五) 人工智能产业。利用5G技术提升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人机交互、机器学习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特色创新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集群。推动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融合。(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

(六)智能装备产业。推动5G技术在高端装备产业的应用,重点研发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无人航行器、无人驾驶汽车、工业自动化装备等具有实时通信、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支持发展面向5G时代的新兴文化消费终端产品和文化装备。(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

(七)超高清(4K/8K)视频产业。推动5G产业和超高清视频产业协同发展,鼓励超高清视频自主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4K/8K超高清芯片、大尺寸面板、机顶盒的产业化配套。(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推进5G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县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物业高额费用阻挠进场、直供电改造遇阻等问题。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5G产业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二)全方位争取财力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利用国家扩大投资机遇,积极争取5G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债和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加快建设。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5G创新活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税务局)

(三)抓好试点示范。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龙头企业联合下游应用企业,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AR/VR、8K视频、远程医疗、智慧安防、智慧能源、智慧工厂、智慧园区等典型应用场景,争创潍坊市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大数据中心)

(四)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5G产业发展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和招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5G产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信局、人社局)

(五)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协调和要素保障,支持5G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企业主导或参与5G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鼓励其他取得相关运营资质的独立铁塔运营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加入山东通信行业协会昌乐办事处共建共享小组,参与5G基站站址建设。大力开展5G宣传,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相关论坛、培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提升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附件:昌乐县推进5G产业发展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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