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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0-62378 分  类: 乐政办字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乐政办字〔2020〕25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乐政办字〔202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15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

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昌乐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便民利民、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务实”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2020年8月底前,全县所有便民服务场所全部达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的“六有一能”要求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场所建设。按照《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实体建设标准》(见附件)要求,尽可能选择在临近主要道路、群众集中、出入方便的地方建设办公场所,确保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所有便民服务场所面积达标、设施齐全。

(二)科学设置窗口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政、社保、卫健、经管、农业、林业、户籍、市场监管等业务,纳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特别是下放到镇(街、区)的市场监管、林业、畜牧、卫健等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实行大厅式、柜台式办公,科学划分服务引导、办事等待、窗口办理、后台管理等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办公和便民设施,做到事项应进全进、硬件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社区便民服务站要根据群众办事需求,科学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及时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

(三)规范办事流程。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方式等,并通过印发服务指南、网站公开等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透明的服务。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强化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推动网上办理。按照《昌乐县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区)及社区延伸工作实施方案》(乐政办字201725号)要求,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镇(街、区)、社区延伸,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县、镇、社区三级全覆盖。要抓好平台安全运维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平台平稳运行。

(五)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队伍,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干部担任,并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管理人员2名以上,前台受理人员数量原则上6—8人;社区便民服务站“全科社工”数量原则上2—4人。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变动,保持窗口工作队伍相对稳定。

(六)推行帮办代办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安排熟悉政策、工作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2—3名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为辖区内企业和群众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特别是针对投资建设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代办,实时追踪项目进展,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区)要把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场所建设、事项进驻、人员配备、平台延伸、帮办代办等要求逐一落实到位,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高效运行。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县审批服务、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要在业务指导、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维、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分工协作、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将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积分制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确保镇(街、区)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

 

附件: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实体建设标准

 

【解读关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音频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图文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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